湖北省《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通用技术规范DB42/T1280-2017》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湖北省《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通用技术规范DB42/T1280-2017》标准起草单位:湖北恒信国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武汉市建设信息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通用技术规范DB42/T1280-2017》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建恒、隆刚、谢秋琪、李婳婧、程秋明。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通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平台要求、平台性能要求、平台功能要求、平台配套设施要求、平台数据库要求、平台接口要求、平台机房环境要求和平台设备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数据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smart construction sit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实施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由基础层、通信层、数据层、应用层以及展现层组成。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5、平台要求
5.1 平台构架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主要由基础层、通信层、数据层、应用层以及展现层组成,平台系统构架图如图1所示。
图1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构架图
5.2平台分级
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分为多级构架和两级构架两种分级方式,应根据工地现状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构架类别。
5.2.1 多级构架
根据需求,工地端通过工地网络和互联网将数据上传到工地直属政府管理部门,再将数据逐级上传至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多级构架网络拓扑图参见附录A。
5.2.2 两级构架
根据需求,工地端通过工地网络和互联网将数据上传到智慧工地云平台,各级用户根据需求及权限访问云平台获取相关信息。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两级构架网络拓扑图参见附录B。
5.3 平台要求
5.3.1 多级构架平台建设要求
多级构架平台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工地端应对工地传感器和其他信息进行数据采集,根据需求通过工地直属政府管理部门控制平a台将数据逐级上传至各级政府管理部门;
工地直属政府管理部门控制平台应配置综合管理平台和大屏幕显示设备,应对工地建设情况、设备运维、车辆运行及各监控点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备份、存储和传输:工地直属政府管理部门控制平台应对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权限分配,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可调用和查看各自权限内的资源;平台应采用模块化部署结构,根据实际需要通过业务模块的增加来实现系统功能的扩容,为今后系统的升级、扩建留有余地。
5.3.2 两级构架平台建设要求
两级构架的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工地端应对工地传感器和其他信息进行数据采集,数据统一上传到智慧工地云平台并经过云平a)台的收集和处理后,按权限分发给工地、企业和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给工地、企业和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提供预警、统计、分析等相关服务;6)在容量与处理能力等设计时应留有冗余量,对外提供标准的开放接口,方便扩展其它深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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