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住建领域科技创新,有力支撑科技强省建设,我厅组织发动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牵头组建成立了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品质建造三个(以下统称“三个建造”)科技创新联合体,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精神,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组建“三个建造”科技创新联合体为抓手,搭建科技创新协作平台,推动“三个建造”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与示范应用,增强建设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有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发挥政府引导和服务支持作用,营造建设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施工单位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紧密参与,将高等院校和省内优秀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及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有效组织起来,构建密切协作、协同攻关、共创共享的科技创新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重点突破。以推动“三个建造”为重大需求,部署基础技术研究、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创新,集中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和提质增效的技术短板;以“三个建造”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为龙头,带动行业效率提升和跨越发展,全面推进建设科技进步。
3.坚持开放融合,协同创新。切实调动“三个建造”科技创新联合体积极性,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作用,形成组织合力,实施跨单位、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大型建筑业企业、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三)工作目标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三个建造”关键技术清单,编制发布科技创新关键技术应用手册(指南),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有效机制,提高建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一批高品质示范工程,增强科技创新实力,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工作机制按照“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原则,组建“三个建造”科技创新联合体(名单见附件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安排,确定工作目标、工作路径、实施进度和组织措施等,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应用为导向、集成创新为主要方式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合作交流,增强创新能力。
(二)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主体作用牵头单位全面做好“三个建造”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协调和推动;建设单位大力推进关键技术全过程应用;设计单位加强设计关键技术攻关,集成、推广关键技术在设计过程中的应用;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关键技术攻关,集成、推广关键技术在策划、施工过程中的应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关键技术的前瞻性研究。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见附件2)做好科技创新各项工作。
(三)及时形成关键性、实用性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联合体单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联合等方式,依托试点项目,开展“三个建造”创新关键技术研究、攻关与应用,根据工作安排和进度,及时形成支撑我省“三个建造”的创新关键技术清单、创新技术指导性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等成果。
(四)推动“三个建造”融合发展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核心,实行绿色设计、绿色施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建筑能效水平,提升使用舒适度,创建高品质建筑。通过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协同发展,推行品质设计、推广品质施工、推动品质建造。探索适用于“三个建造”协同发展的新型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
(五)着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各科技创新联合体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应用情况,对关键技术进行不断创新、优化,编制操作性强、指导性好的“三个建造”创新技术应用实施手册(指南)。通过创新、集成、推广关键技术在工程项目全过程中的实施,扩大成果应用范围,打造科技示范工程。
(六)锻炼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依托“三个建造”试点项目、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在重点领域建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团队,加强跟踪支持,鼓励对创新人才实行激励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推动阶段(2021 年9 月—2022 年8 月)
各科技创新联合体单位结合实际,分别从行业特点、工程进度、工程类别、使用功能等方面选择合适的试点项目(见附件 3)。牵头单位要发挥“龙头”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交流活动,实质性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同时以试点项目为载体,集中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力争尽早取得重点领域突破。
(二)总结推广阶段(2022 年9 月—2023 年2 月)
牵头单位组织各科技创新联合体单位,及时系统提炼试点项目创新实践,通过必要的科学论证,分别形成“三个建造”关键技术清单及应用实施手册(指南),分期分批发布普适性、实用性科技创新成果。组织现场观摩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扩大试点范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 年3 月以后)
通过系统、深入总结各科技创新联合体单位工作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创新关键技术、典型经验和制度措施。省厅组织评估、论证后,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推广应用“三个建造”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组建“三个建造”科技创新联合体是推进我省建设科技发展的有力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个建造”科技创新工作,组织本地、本企业先进科技力量形成有效支撑,积极参与科技创新联合体活动,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指导。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调动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力度,鼓励、服务和保护科技创新。以成员单位参与科技创新联合体工作的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主管部门,要组织推广关键技术应用,推动创新联合体融合发展。
(三)要激励先进。省厅将对试点工作积极、创新成果显著的单位和项目予以通报表扬,优先推荐纳入省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奖励对象,在工程类技术职称评审中对科技创新人才予以重点倾斜。各地对科技创新联合体取得的技术成果应优先申报科技立项、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部级相关奖项。
(四)要营造氛围。省厅将依托科技大讲堂开展宣传培训,向社会定期发布科技创新典型工程案例,不断扩大工作影响。各地可利用片区平台组织观摩交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单位的交流协作,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省建设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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